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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议定书》第二条规定《议定书》适用于2021年4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收入

来源:中新网 2021-10-02 06:17   阅读量:1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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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日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2021年3月11日在多哈正式签署中卡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议定书》2021年8月24日生效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介绍,根据《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以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的收入,应在缔约国另一方免征增值税或类似税收。

根据《议定书》第二条规定,《议定书》适用于2021年4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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